创下多个“第一次” 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 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各部门如何发力
发稿时间:2025-05-09 06:24:00 作者:刘言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在整个法律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总共有26处,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5月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表示,“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于4月30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出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作出了多方面的针对性制度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举例,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在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看着笔墨不是特别多,但是含金量很大,真正落到实处,意义将是非凡的。”王振江也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许多条文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治理“背靠背”条款、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规定。针对实践中较为突出的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申明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增强刚性约束。“这些规定的实施,将在定分止争、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王振江表示。
为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实施,各部门将如何发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郑备表示,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已经出台,如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还有一批正在加快推进,涉及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
为落实法律要求,郑备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3个方面强化举措。
如破除准入壁垒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进一步缩短,同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推进,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
围绕“投资融资促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金融监管总局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比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在解决基层人员“不敢贷”问题方面,出台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乱象,王振江介绍,司法部将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司法行政机关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与监督;坚决遏制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5月8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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